作者:鲁春美
近日,有网友反映,上午九时,江苏省灌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的窗口无人在岗。次日,该中心再遭网友爆料,大厅办理业务不允许携带手机。工作人员一句“带手机进去都是断章取义的瞎拍嘛”,迅速引发热议。后经调查核实,事发当日工作人员均按时到岗,只是接待点位不在网友拍摄视野内,但要求来访群众将手机寄存、不得携机进入大厅的情况属实。
为避免舆论风险,对群众的镜头设防,类似现象并不少见。一些服务大厅即便没有明令禁止携带手机,也不允许群众拍摄办事全过程。须知公民有监督权利,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在不涉密、不侵权、不扰乱公共秩序前提下,群众可以对办事现场进行记录,针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问题如实反馈。
禁止携带手机,恰恰暴露出一些部门对自身服务水平的不自信。面对群众监督,不去主动自查自纠、提高服务水平,反而想着回避镜头、回避监督,试图通过“没收记录工具”的方式让群众“拍不了”。此举本末倒置,损害了群众监督权,更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直面群众的一线窗口,承载着民生服务和民意沟通的重要职能,理应敞开大门,坦然接纳监督。只有端正态度,正视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说到底,真正引发舆情的,从来不是群众的监督镜头,而是某些单位对待群众诉求时的遮蔽和敷衍。与其费尽心思规避舆情、回避监督,不如主动直面问题,以更加坦诚的姿态,做好沟通和做实服务,赢得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