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6-05-29 10:17:55 【字体: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研究系列重要论述,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边疆学知识体系,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边疆研究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边疆史、边疆治理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边疆学知识体系,为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文化安全,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学术支撑。申报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研究系列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对标中央要求,结合云南实际,重点围绕以下选题方向,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研究系列重要论述研究阐释。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必治边”“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等一系列重要论断、重大举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云南、4次给边疆人民回信和对云南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阐释新时代边疆治理的战略定位、基本原则与实践路径,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安全稳定、对外开放合作等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为新时代边疆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理论指引。

2. 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边疆学知识体系研究。系统梳理中国边疆研究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提炼和阐发其中的概念、理论、观点,深化边疆学基础问题研究和基本理论建构,吸收借鉴其他国家边疆研究有益成果,深化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推动边疆研究在学理和方法上的系统发展,不断提升中国边疆学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加强云南边疆学学科专业体系、学术支撑体系、话语传播体系建设,推动教材课程、科研平台、人才队伍、学术阵地、学术交流等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深化边疆研究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积极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

3. 边疆考古和边疆历史文化研究。立足云南丰富多彩、底蕴深厚的边疆历史文化,以考古遗存、历史文献、档案史料和相关实证研究为支撑,科学阐释边疆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扎实开展中国陆地疆域史、中国西南边疆历史地理、中国海洋边疆历史档案文献收集整理与海疆治理、边疆研究专门史等系列研究。加强边疆地区史前文化、青铜文化、跨境文化遗存的考古学阐释,揭示云南边疆与中原内地的文化交融、文明互鉴历史,加强云南革命史、长征史、红色文化资源的史料考证、挖掘整理与传承弘扬,推进边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非遗资源、历史遗存的保护利用与创新性发展,夯实边疆历史文化认同根基。

4. 边疆治理历史经验和新时代边疆治理研究。坚持“两个结合”,系统梳理西南边疆疆域沿革、行政区划演变、民族迁徙融合的历史脉络,系统总结新时代边疆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化历代中央政权治理边疆的制度实践、治边智慧与历史经验研究。聚焦新时代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云南实践,研究边疆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路径。统筹发展和安全,研判西南边疆安全风险,构建边境立体化防控、智慧边防建设与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边疆治理、宗教治理、跨境治理、边民互市治理等创新研究,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幸福村建设提质升级,探索边疆治理数字化转型与治理效能提升路径,服务边疆高质量发展。

5. 全面推进边疆地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研究。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南实践路径、长效机制与成效评估,梳理云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典型案例与当代价值,探索跨境民族互动中的共同体意识构建路径。围绕边疆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深化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澜湄合作、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研究。围绕促进边境安宁、社会安定、生态安全、经济安稳、人民安康,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边疆地区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传播能力提升研究,推动边疆各族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发展成果、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项目类别

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个类别,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00万元/项、一般项目3.00万元/项、青年项目2.00万元/项。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数量及项目申报质量等情况拟定。

三、申报范围

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研究机构、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社科工作者申报。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研究专长的人员申报。

四、资格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有丰硕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4.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建议申报一般项目。

5. 申报青年项目的人员,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 设有科研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4. 申报项目一经立项,除省内工作关系变动外,不得变更项目责任单位。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研究专项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 截至2026年6月22日,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含“马工程”项目、单列学科项目、委托管理项目等,下同)未结项或未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3.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省社科规划其他暂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可以申报本项目,若获其他项目立项的,本次不再立项。

4. 截至2026年6月22日,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5.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五、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涉密材料线下申报)与线下报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22日9时至26日17时开放,个人申报与责任单位审核同步进行。

(一)项目申报

1. 网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登录云南宣传网http://www.ynxc.gov.cn,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社科规划管理”)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以系统提示为准。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下载申报所需的《申请书》《活页》,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并上传电子文档。申报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确保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内容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系统申报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71—64199929(仅限工作日)。

2. 线下报送。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问题、论证材料含有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申报材料,须以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二)材料装订

本次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每项申报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完整签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1份《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采用“1夹1”方式叠放,即将1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各地各单位还须提供由省级(属)单位,或州、市委宣传部审核签章的《申报汇总表》。

研究内容涉及敏感内容、论证材料含有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全部电子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内,以“申报单位+X份涉密材料”命名),按保密要求报送。各州、市涉密电子材料也可通过云宣网OA系统发送至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邮箱。

(三)材料报送

2026年7月3日前,各地各单位须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省社科工作办(机要交换或邮寄材料须计算好到达时间提前量),逾期不予受理。

六、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研究周期。基础研究、综合研究一般为2至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至2年,鼓励早出成果、出好成果。如获立项,项目负责人要恪守学术诚信,遵守申报承诺约定,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成果要求。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和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至少提交1份研究报告、1份决策咨询报告,并公开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综合研究报告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决策咨询报告、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总字数不少于3千字,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鼓励项目团队围绕项目研究产出多种形式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

(三)违约处理。无正当理由导致项目逾期未结项或研究成果质量不高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责任单位按原渠道退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七、工作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研究系列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报的规范性。

2.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切实杜绝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未结项或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人员申报本项目。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通过邀请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组织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等进行科学论证和遴选推荐,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 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州、市(含县、市、区)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统一由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级(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0871—64181854

通讯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室

邮政编码:650034

 

附件:1. 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申请书

2. 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 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国边疆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5月27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