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云南跨境生态安全风险协同防控机制

来源:云南日报 2026-11-04 10:25:35 【字体: 大 中 小 】

作者:宁发金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作出重要部署。《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云南与周边国家山水相连、生态相依,生态风险具有跨域传导、多重叠加、治理主体多元等特点。跨境生态安全治理的难点,不仅在于风险本身的复杂性,更在于生态系统跨界连通与治理责任分区域、分部门配置之间的衔接问题。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跨境生态安全治理由分散防范向系统协同、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强化系统治理,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跨境生态风险传导不受行政边界限制,而治理责任往往依托不同部门和行政区域划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河流水环境变化、外来入侵物种扩散、动植物疫病传播以及森林火灾等多类风险相互交织,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农业生产、边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沿边产业发展、口岸建设和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推进,生态风险传播路径更加复杂。传统以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为基础的治理方式,面对跨区域、多领域叠加的风险,需进一步强化统筹衔接。应依托现有生态环境保护和边境治理协调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农业农村、外事、海关等部门协作,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州市联动、县乡落实的协同防控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生态安全风险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协作事项清单,针对跨境河流、重要生态廊道、边境口岸及重点自然保护地开展分类识别,明确风险防范重点、责任主体和协同处置程序。对涉及多个部门和行政区域的生态风险,建立牵头协调、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机制,推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协同处置和效果评估的有效衔接。特别要将生态安全要求融入沿边产业布局、口岸建设和基础设施开发全过程,强化源头预防,推动生态保护与沿边开放协调推进。

深化区域合作,健全跨境生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风险传播的跨界性,决定了跨境生态安全治理既需加强境内统筹,也需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务实合作。近年来,云南依托澜湄合作等机制,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协作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持续推进,在联合巡护、生态监测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2026年5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与越南老街省农业与环境厅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为深化中越边境生态协作提供了新的实践基础。下一步,应更加注重推动现有保护合作向风险联合识别、预警通报和协同应对拓展。完善跨境协作机制,应坚持依法合作、务实推进、分类施策。在中老边境,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重要生态廊道维护,深化自然保护地协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植物疫病风险防范;在中越边境,结合跨境河流和口岸分布特点,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风险信息通报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商处置;在中缅边境,根据实际合作条件,稳妥开展生态监测、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等领域合作。充分发挥合作备忘录、技术交流协议等灵活机制的作用,在尊重各国主权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推动监测技术交流、风险信息沟通和应急协作。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跨境生态风险,探索建立分类响应和分层协商机制,逐步形成风险共同识别、信息及时通报、应急协调响应的联防联控格局。

突出科技赋能,健全生态风险监测预警闭环机制。跨境生态风险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提升早期识别与动态预警能力是实现源头防控的重要基础。国家《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开展高黎贡山等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试点。云南边境地区山高谷深、生态环境类型多样,部分区域监测难度较大,不同部门监测信息之间仍需加强衔接。应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数字化治理平台,统筹整合林草、水文、气象、农业农村及自然保护地监测资源,推动形成多源数据融合、重点区域覆盖、风险动态感知的监测预警体系。以高黎贡山、跨境河流、重要生态廊道和边境口岸为重点,分类完善水质变化、森林火险、外来入侵物种和动植物疫病等风险监测指标,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环境DNA、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提高生态异常变化的早期发现能力。建立监测预警与责任响应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明确预警信息传递渠道、牵头处置部门和协同响应程序,推动风险监测、综合研判、分级预警、联合处置和跟踪评估形成闭环。在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稳妥开展跨境生态监测技术交流、监测结果比对和必要信息共享,推动生态安全防控由经验判断向科学研判、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坚持共建共享,健全边境社区生态协同治理机制。边境社区既是跨境生态风险的直接感知者,也是维护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参与者。云南沿边地区民族文化多样,部分边境社区在森林保护、水源保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传统生态知识。同时,一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生态保护要求与群众持续增收需求之间仍需进一步协调。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生态安全治理与兴边富民、乡村全面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依托边境村寨、自然保护地管护站和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社区生态巡护、风险发现报告和应急宣传机制,鼓励群众依法参与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注重挖掘各民族传统生态知识中的有益经验,推动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生态保护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和绿色产业扶持等政策措施,探索将生态保护成效与社区发展收益相衔接,引导群众在参与生态保护中实现稳定增收。通过政府引导、社区参与、利益激励和文化认同相结合,构建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为跨境生态安全风险协同防控夯实基层基础。

跨境生态安全风险协同防控,既是云南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任务,也是提升边疆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现实要求。“十五五”时期,云南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系统治理打通部门和区域协同的关键环节,以务实合作拓展跨境风险联防联控空间,以数智赋能提升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能力,以社区参与夯实生态安全治理的社会基础,加快形成职责明晰、监测精准、响应高效、多方参与的跨境生态安全协同防控体系,守护好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本文系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项目编号:YB20242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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