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晓颖 张佩银 包轶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要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不断焕发新的光彩。今年以来,云南省景颇族的歌舞目瑙纵歌凭借创新改编和数字传播火爆全网,形成百亿级传播热潮,让古老非遗焕发时代光彩。非遗“出圈”固然可喜,但传播的广度并不能直接转化为传承的深度。非遗保护传承不仅要让传统文化被更多人看见,更要让其承载的文化知识有人理解、传统技艺有人习得、文化根脉有人接续,真正把一时的传播热度转化为持久的传承厚度。
非遗传承不能只有形式创新,更要守住文化根脉。非遗之所以珍贵,在于其凝结着特定群体世代积淀的历史记忆、文化知识与精神价值。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景颇族目瑙纵歌既包含富有感染力的音乐与舞蹈,也承载着景颇族的迁徙历史、节庆礼俗和集体记忆。此次走红的改编歌曲及舞蹈作品,以符合现代审美的艺术表达拓展了传统文化的传播空间。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不能简单理解为将传统文化改编成流行作品,而应当通过形式创新激活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使现代艺术表达成为公众理解传统文化的入口。既要让人们记住动人的旋律,也要让人们读懂旋律背后的文化;既要让传统文化适应时代审美,也要避免其在不断简化和符号化的过程中失去本真意蕴。
非遗传承不能止于全民参与,更要实现代际接续。非遗不同于可以单纯依靠物质载体保存的文化遗产,其生命力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延续于人与人之间的知识传递和文化创造。目瑙纵歌引发全民跟跳热潮,使传统民族歌舞走出特定节庆场域,进入更加广阔的社会生活。这种广泛参与为非遗传承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参与并不必然意味着传承。能够跟随音乐跳舞,与理解传统舞蹈的文化意义、掌握相关知识和延续传统实践,仍然存在区别。非遗真正的活态传承,不仅需要越来越多的欣赏者、体验者,更需要不断成长的学习者和接续者。应当以非遗广泛传播为契机,将群众参与的热情引向持续性的文化学习与传习实践,推动非遗走进校园、融入社区、扎根乡村,为年轻一代接触传统、学习技艺、理解文化创造更多机会。只有实现从“人人愿意跳”到“代代有人传”的转变,非遗才能真正获得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
非遗传承不能依赖短期流量,更要培育长效传承能力。数字传播能够在短时间内使传统文化获得广泛关注,却无法自动解决非遗传承中的人才培养、知识传递和实践延续等深层问题。网络流量具有阶段性,而文化传承具有长期性;文化传播可以借助技术迅速扩散,文化生命力却必须依靠持续的社会实践逐步积累。目瑙纵歌的现象级传播,为德宏非遗保护传承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更重要的是将这一机遇转化为传承群体持续发展的现实条件。应当推动非遗保护从重视传播效果向重视传承实效延伸,把社会关注转化为传承人才培养、传统文化教育和社区文化实践的实际支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文化知识保存、教学传播和文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利用与线下活态实践有机结合。更加重视文化持有者和传承人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文化传播成果有效反哺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只有让短期流量沉淀为长期能力,非遗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传承。
非遗之美,在于历经岁月而不失其韵,更在于融入时代而不断新生。目瑙纵歌的广泛传播,让我们看到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相互融合的巨大潜力,也启示我们更加重视非遗从文化传播走向文化传承的深层转化。让非遗不仅热在网络、亮在舞台,更能活在生活、传于后人,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本文系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旅居云南’文化IP的品牌塑造与传播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SHZK202532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