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建辉
为进一步繁荣微短剧,壮大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推动微短剧健康发展,6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微短剧市场规模已突破千亿元,用户规模约7亿。2026年第一季度,全行业上线微短剧约12.8万部,其中AI微短剧占比超过95%。五年间增长数十倍,狂奔之下,低俗擦边、价值观扭曲、侵权盗版等问题层出不穷。
新规的重点,是给微短剧立规矩、划底线。征求意见稿明确,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三类,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需向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和发行许可,审核通过后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无证、未审核剧目不得播出。这意味着过去那种注册一个账号就能上线、今天拍明天播的粗放模式将成为历史。
更值得关注的是11条内容红线。征求意见稿明确,微短剧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必须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在播出环节,征求意见稿明确,播出单位不得使用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事前备案、事中标识、事后管控,三道防线给微短剧立下了硬规矩,好作品有舞台、坏作品没市场的未来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