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新闻出版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为规范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连续性内部资料”)管理,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新闻出版局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审核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换证范围
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编印单位。
二、审核内容及审核流程
(一)审核内容
1. 是否登载有政治导向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禁载内容。
2. 是否将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材料、地图、画册、文集、年鉴、地方志等应由出版单位公开出版的作品作为编印内容;编印内容是否与本单位业务一致,是否超出“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编印目的;有无稳定经费来源、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3. 是否存在“收取费用、刊登广告、开展经营性活动、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违规行为。
4. 是否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发送交流。有无将内部资料发送给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有无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有无在公开场所摆放或在互联网传播等违规行为。
5. 是否设立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或其他组织机构。
6. 是否在封面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字样,并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
7. 是否符合“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内文中不得以‘本报’‘本刊’自称”的要求。
8. 是否严格按照《准印证》核准之项目编印发送;是否使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有无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情况;有无与外单位以“协办”、“合办”等其他形式进行编印发送等活动。
9. 是否按规定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缴送样本。
10. 委托印刷企业是否为省内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企业。
11. 有无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二)审核流程
1. 编印单位自检自查。各编印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内容”要求自检自查。对于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在《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度核验登记表》中如实报告,如隐瞒不报且不自行纠正的,将从严处理,注销《准印证》。
2. 州(市)新闻出版局初审。各州(市)新闻出版局对本州市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审核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编印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审核材料。
3. 省新闻出版局审核换证。省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准印证》。
三、审核材料
1. 提交《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登记表》1份(附件1)。
2. 编印单位为国家机关的,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编印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编印单位为社会团体的,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编印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相应证照的副本内页,加盖与本单位名称完全相符的公章。
3. 提交《准印证》原件。
4. 提交2025年度编印样本1套。未按《准印证》核准信息提交样本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未能正常编印。
5. 如有变更《准印证》批准项目的,需填写《云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变更登记表》(附件2),在换证时一并进行变更办理。无项目变更的不需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地点:省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新闻出版大楼8楼802室)。
(三)各州(市)新闻出版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连续性内部资料初审工作。
(四)各编印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检自查。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审核材料,按时完成年度审核换证工作。审核未通过或者逾期1个月不办理延期申请的,原《准印证》自动失效,予以注销。
(五)联系人及电话:陈星,0871—64110372。
附件: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