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云南省管委会 2025-11-11 09:41:39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我省电影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

对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进行资助,重点资助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影片。主要包括:1.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2.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点题材影片;3.展示文化特色、体现艺术创新的影片。

二、申报条件

申报资助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

2.为影片第一出品方或其授权的法人机构。

(二)申报项目所涉影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10月以来已公映,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2.《电影公映许可证》签发日期超出2年但首次公映,符合《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国影发〔2018〕2号)的重审要求。

3.已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龙标但尚未公映,经省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或国家及省级电影权威机构书面推荐,2026年底前可完成发行放映和宣传推广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2025年度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1),相关申报材料可在云南省电影局网站下载(网址:www.ynsxwcbj.gov.cn)。

(二)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机构资质、影片完整视频文件及授权委托协议等(附件2)。

(三)提交申请。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云南电影专资办。

四、申报时间

请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云南电影专资办(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609号,云南新闻出版大楼809室)。

五、评审资助

(一)云南电影专资办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云南电影专资办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予以资助。

(三)由云南电影专资办向受资助机构下发资助通知书。受资助机构资助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反馈收款回执。

六、监督管理

(一)拟资助影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电影专资办书面提出意见。公示结束后发布资助公告。

(二)受资助机构须承担主体责任,对资助资金支出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负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依法合规。资金使用范围符合申报书及绩效目标、申报承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付税费罚款、偿还债务、与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不相关的费用和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受资助机构有以下情形的,将采取暂缓付款、终止拨款等措施,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申报材料经查实属严重失实的;2.影片著作权确有争议的;3.实施情况与申报承诺差异较大的;4.对绩效考核、监督审计等拒不配合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附则

(一)本指南由云南电影专资办负责解释。

(二)云南电影专资办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有关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受资助机构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自行解决,云南电影专资办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1.2025年度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资助项目申报书(样表)

2.2025年度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云南省管委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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