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私”存的公款归位了

来源:云南政协报 2025-03-31 15:43:07 【字体:

“我们村的集体资金管理有问题,能否请核查组核查?”近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委第四巡察组到该县和平镇白沙、白福等六个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期间,接到群众反映白沙村民小组组长邹某某涉嫌“公款私存”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核对了村民反映的情况后,巡察组迅速行动,立刻安排组员兵分两路,一组突击查阅邹某某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另一组突击询问白沙村民小组副组长刘某某等相关人员。

“集体资金为何不存入镇代管账户?”“收支明细为何不向村民公示?”面对巡察组的质询,邹某某辩称:“镇里报账流程烦琐,存在个人账户更方便支取,资金动向村委会干部都知情。”而副组长刘某某则坦言:“实际资金存量我们也不掌握,账目确实缺乏透明度。”

为尽早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巡察组立即启动“边巡边移边改”机制,将该问题移交至和平镇党委和白沙村党总支,要求其限期整改。

“村集体资金不是个人的‘私房钱’,不能图一时方便就把村集体资金滞留在个人手中,这不仅违反了财务纪律,更损害了群众的集体利益。”

经过巡察组和该镇党委对邹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集体收入不入账所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后,邹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2天后主动将暂存于个人账户的村集体资金悉数归还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避免了村集体资金被侵占冒领的风险。

“多亏巡察组及时跟进核实,我们村的集体资金终于安全了。”当得知公款全部归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时,村民们开心地说。

同时,针对和平镇东瓜坪村集体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巡察组要求和平镇党委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经过整改,和平镇由村民小组截留的集体资金共计37万余元全部上交至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屏边县纪委监委 李宜勉 李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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