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屏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强化政治监督,主动靠前,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丰富县域历史文化滋养。
在摸清石屏历史文化遗产底数和现状的基础上,石屏县纪委监委制定具体监督清单,通过部门自查自纠、一线监督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聚焦部门工作作风、政策落实、项目经费使用等,切实抓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涉及部门、乡(镇)的监督检查。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专班,以“专班+室组地”监督链条进行专项监督,督促责任主体部门积极保护历史文物。
在专项监督检查基础上,石屏县以点到面,同步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相关部门纳入县委巡察,紧盯历史文物保护与利用中政策落实、人员履职、反馈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等环节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督促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
通过巡察部门延伸下沉了解、巡乡带村等形式,石屏县组织巡察组人员在查看台账、谈心谈话基础上,深入文庙、袁嘉谷故居、典籍馆、博物馆、红色革命遗址、老屋修缮点等国家和省、州、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文物信息普查登记等情况。
“我们巡察发现协调服务古城开发利用社会投资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并及时反馈、要求整改。”石屏县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梳理一批产权清晰的民居建筑,吸引有实力有文化内涵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古城保护利用,不断丰富古城业态活力。
根据发现的突出问题,石屏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拯救老屋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方面突出问题6起,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拯救老屋行动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庭审,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健全机制,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记者 饶勇 通讯员 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