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新闻出版局,各主管主办及出版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 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23号)等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在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23号)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 评审和公布,申报人和审核单位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合”(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在线申报和审核。相关操作使用可查看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
(一)个人申报
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通过互联网访问“云南省专业技 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录后在个人用户首页,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待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云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申报信息。
2. 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 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3. 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
4.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用人单位审核
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审核。职称申报时,申报人须绑定用人单位申请账号,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进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审核责任清单:
1. 申报人学历学位、履职年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申报人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真实有效。
3. 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是否真实有效。
4. 申报本专业职称所必须的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6. 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主管主办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1. 主管主办单位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 《云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23号)相关要求,对申报人是否符 合申报条件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符不符”。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
2.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的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不再提交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报省出版专业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
4. 组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四)资格复核
省新闻出版局主要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进行复核,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复核不通过人员可补充相关材料并按相应程序重新报审。
四、评审要求
按《云南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第四章(评审条件)和第五章(特殊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在线申报上传资料使用pdf格式,文件名称与文件内容相对应,不得上传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对填报内容及提 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材料要 求如下:
1. 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 聘书、责任编辑证等资质证明材料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确认。
2. 履现职期间的出版类代表作品(业绩成果)及获奖证 书等申报材料须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代表作品要求提供申报相应职称资格所规定的篇目数(包括报刊图书的封面、目录页)。
3. 电子证件照要求为蓝底,格式为jpg,宽高比例大小为4:5,文件大小200KBIM,像素大小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
4. 破格申报人员须由本专业2名在职在岗的编审推荐。
5. 申报人员资质证明及业绩成果等主要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情况材料扫描上传。
6. 申报评审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 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三)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严格按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和审核,过时自行负责。
(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申报按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丹,0871—64196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