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由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市博物院承办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在市博物院举办,营造人人爱护文物、人人保护文物的浓厚社会氛围。
活动现场,市博物院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文物保护法宣传折页与全文宣传单,向来往市民和游客普及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现场还摆放了宣传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市博物院馆藏文物的精美图片和详细介绍,并对文物保护知识进行解读,吸引了不少市民、游客驻足观看,仔细研读。
此外,活动还特别设置了绘制东巴象形文字书签、版画拓印等传统文化体验区,让大家在体验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并加深对文物保护法的理解和认识。“这次活动特别有意思,不仅能体验传统文化之美,还学到了很多文物保护知识,让我更加珍惜身边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市民杨惠兰说。
“原本觉得文物保护法离自己挺远,参加了活动才发现保护文物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以后出去游玩,看到文物古迹一定会更自觉地保护。”来自重庆的游客张岩说。
“通过宣传活动,拉近了民众与文物保护法的距离,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未来,我们将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推动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珍贵的文化遗产在全社会的呵护下传承久远。”市博物院副院长王锋说。(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