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勇 肖玥瑢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这一重要论述是对正确认识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辩证关系的生动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这些重要论述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要坚决破除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二元对立的错误认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辩证思维不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那些认为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不可调和的人,从思想上来讲,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强,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造诣不深。从能力上来讲,是缺乏全局掌控能力、系统思维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的表现。我们既要破除认为党的纪律就是改革创新的“镣铐论”,也要破除认为要想干成事就必然要违纪违规的“擦边球论”,深刻明白“纪律是创新的护城河”“规则是干事的工具箱”,把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
要深刻认识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辩证统一的内在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党规党纪和改革创新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改革创新是应对复杂外部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党规党纪不仅是改革创新的“保险绳”,也是改革创新的“工具箱”。党规党纪不仅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划定了政治红线和廉洁底线,还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提供着激励保护。党规党纪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党规党纪是确保改革创新不偏离正确方向的“指南针”,是确保改革创新能够动员组织广泛社会力量的“凝结剂”,是确保改革创新焕发持续工作动力的“加速器”,是确保改革创新赢得群众信任得到群众支持的“压舱石”。因此,党规党纪不仅是约束性规范,更是为党员干部提供政治立场、工作方法、力量保障和行动指南的综合性工具。
另一方面,改革创新不仅是党规党纪的“目的地”,也是党规党纪的“试金石”。党规党纪是为党员干部谋事创业而制定的,鼓励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是制定党规党纪的重要目的。因此,一切党规党纪都是为了党员干部顺利开展工作而制定的。立足于鼓励党员干部谋事创业这个目的,党规党纪也会随着谋事创业的推进而不断丰富完善。随着改革不断走进深水区,党规党纪也随之不断提升科学化水平,在始终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到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到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从做深做实回访教育工作到完善联合评价体系,党规党纪建设始终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讲政治又讲纪法,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召,既讲除恶务本又讲树德务滋,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尺度和温度,持续激发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要把遵规守纪和改革创新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党员干部既要严守纪律底线,又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式,以创新思维把党规党纪转化为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在廉而有为中持续锻炼能力、提高修养、体现价值。
一是要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创新根基。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身正己,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改革创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唯有将纪律意识内化为政治自觉、外化为创新智慧,才能在不越雷池前提下突破困局,真正实现“干净”与“干事”一体推进、“勤政”与“廉政”相得益彰。
二是要深入基层调研,抓住关键问题。高明的创新往往产生于对现实的深刻洞察中。党员干部要练就调查研究的真功夫,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弄清楚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弄清楚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把自上而下梳理政策和自下而上收集需求结合起来,真正发现群众需求,真正抓住关键问题,有效推进实际工作。
三是要提升创新能力,锻造过硬本领。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新工具和新方法为创新工作打开了方便之门,党员干部要加强前沿领域知识的学习,掌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知识和新方法,学会用新工具解决老问题。要运用“底线思维+创新思维”的双模式,在决策时同步评估纪律风险与创新价值,以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要发挥引领作用,形成“雁阵效应”。领导干部带头破解难题是推进改革的有效手段。在推进重大改革任务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工作责任,要通过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将合规性创新纳入干部考核,同时对取得突破的典型案例进行表彰推广,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
(作者单位分别系宝鸡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欧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