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省社科工作办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25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数字时代世界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研究》等25项重点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南高校教育实践研究》等98项一般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云南的实践研究》等64项青年项目、《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高水平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研究》等23项培育项目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负责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开支计划表(回执)》(《协议书》一式两份,《回执》一式两份,可登录云南宣传网,依次点击“理论社科”——“文件资料”下载),由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7日前报送省社科工作办。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后续不再办理立项手续。
2. 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检查,严把项目研究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项目负责人要恪守学术诚信,遵守申报承诺约定,按照项目立项和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协议书》特别是预期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严格遵守《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时要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的研究周期为2—3年,应用研究的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逾期未申请结项或研究成果不高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3. 项目资助经费划拨到项目责任单位指定账户后,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项目研究的进度、质量和结项情况,分批核拨使用项目经费,严禁超范围开支使用项目经费,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使用项目经费,严禁以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项目经费,切实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王文波,0871—64162495,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室,邮政编码:650034。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