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世涵
滇池湖畔,人鸥相约;抚仙湖水,万顷碧波荡漾……九大高原湖泊如同镶嵌在云岭大地上的闪耀明珠,书写着一幅幅人水和谐的生动画卷。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制定实施了系列保护举措,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高原明珠”,让一个个美丽河湖焕发新活力。
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九湖流域内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入湖河道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旅游热潮带来的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保护和监管面临严峻任务。进一步落实保护监管责任、强化保护措施,划定保护红线,亟须地方立法加以明确。近日,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针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提供了关键法治保障。
事实上,《条例》的出台是对现有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有力的制度补充。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面积达8110平方公里,流域内是全省人口聚居最多、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中心区域,承担着经济、生态、社会等多种功能,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从1988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滇池保护管理条例到1997年制定阳宗海保护条例,我省多年前就实现了“一湖一条例”,并在2023年完成了新一轮修订。但“一湖一策”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局限,此次《条例》将入湖河道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与九湖“一湖一条例”共同构成高原湖泊保护的地方性配套法规体系,作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的成功实践,为系统推进九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提供了有效的实践路径。
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水。九大高原湖泊的水质量,系于每条汇入它们的涓涓细流,作为湖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入湖河道是湖水补充最直接、最重要的通道,补给湖泊的水量和进入湖区的污染物大多是通过入湖河道进入,入湖河道的水量多少、水质好坏是决定湖泊水质好坏的主要因素。因此,湖泊保护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治理、管控好入湖河道。《条例》要求全面从严划定入湖河道管控范围,包括源头至入湖口的全河段,并将与入湖河道水体直接相连的湖库、湿地、主要支流等纳入管控范围;从严禁清洗车辆宠物、投放外来物种到严禁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每项禁令都直指九湖流域最突出的污染源,为入湖河道的保护划定了清晰的红线。种种规定折射出从“要素分割”到“系统治理”的治理思维变革,这既是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也是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坚守。
一泓清水入湖,一湖水质向好。以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系统推进湖泊治理工作,云南高原上的九颗明珠,终将在法治守护下绘就“水映碧空、鱼鸟相欢”的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