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世涵
日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云南精神文明创建喜获丰收。保山市、丽江市、罗平县、大姚县、开远市、蒙自市、文山市7个城市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至此,我省已累计创成全国文明城市16个。这份殊荣背后,锤炼的是每个市民的文明自觉,是精细化治理中折射的城市温度,更深刻揭示了文明城市创建是一场人与城的“双向奔赴”。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文明城市创建不是空中楼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的核心是人,创建的主体也是人。文明城市创建的终极标尺在于人民群众是否有幸福感、获得感,这决定了文明城市创建应该让人回归中心位置。
观察此次创建成功的文明城市,蒙自市80多岁的方能安老人每天清晨准时出现在南湖畔当起“义务清洁工”;文山市61岁的“永通大妈”志愿服务队队员张梅昌将文艺表演送往千家万户;丽江各大景区景点,身着红马甲的志愿者会为游客热情地指引方向,介绍历史文化与景点特色……通过广泛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真正激发出市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不仅拉近了创建与群众的距离,让文明风气润物无声,也能巩固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效,彰显城市的亮丽风姿。
城市满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反映着每个人的切身感受。用文明擦亮城市幸福底色,就是要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实实在在地解决民生需求,这不仅需要城市建设以群众的真实体验作为衡量生活品质的标准,也需要充分尊重群众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例如,文山市设立34个临时便民摊点,对流动摊贩实行人性化管理;保山市多措并举,为环卫工人、网约送餐员等户外劳动者解决了喝水难、歇脚难等问题……从追求整齐划一的干净整洁到“文明风”与“烟火气”兼具,从管理为主到精细化治理,这些细微之处流淌的暖意,正是城市文明最动人的底色。这也说明,始终把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肯下“绣花”功夫,老百姓才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明城市创建的本质是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也是城市文明在点滴中涵养、在群众中植根的历程。道路交通、环境美化、卫生保洁等基础设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备条件和硬性指标,这些硬件的提升要与理想信念、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等“软件”的培育互补互促。倘若精神文明建设有欠账,不文明陋习不改变,纵使投入再多精力,文明城市创建也如同竹篮打水。当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成为文明新风尚,公交车将文化新风传递给每位乘客;当相关部门挖掘地方特色,守住城市文脉,增加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群众的精神世界得到不断滋养,文明就在春风化雨中坚韧成长,扎根进城市的每一寸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