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要求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工作安排,省社科工作办将开展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立项的云南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二、截止日期
本次项目结项清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纳入清理期的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确定无法按期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的,须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提交项目终止申请。
三、材料提交
(一)线上结项。9月1日前,项目责任单位须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一次性完成结项材料提交,且不允许退回修改。管理系统将于9月1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不再受理。
(二)线下结项。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被清理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8月1日前提交线下结项申请,并按免于鉴定结项要求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省社科工作办,逾期省社科工作办不再受理。研究内容涉密或不宜公开的项目,一律申请线下免于鉴定结项。
四、审核重点
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 研究成果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价值取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科研诚信问题。
2. 项目研究获奖情况和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
3. 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属实且符合预期研究目标。
4. 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
5. 经费支出及决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终止处理
未在项目清理截止日期前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成果质量不高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作终止处理。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视情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经费。
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将与2025年项目终止数挂钩,对项目终止数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将按比例大幅度调减单位项目申报指标数。
六、注意事项
1. 除因涉密需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均须使用学术界公认的查重软件进行复制比检测。对于除去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高于20%、查重报告字数与填报字数不一致的项目,须由项目责任单位核实后出具情况说明,并与查重报告一并上传。
2. 对于经费支出违反相关规定、超预算比例开支、经费用途与项目研究无关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整改后报送。特别是经费支出禁止开支论文版面费,采购办公电脑不能超过1台且单价不得超过1万元。
3. 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最终研究成果、代表性阶段成果,须进行严格匿名处理,不得出现负责人姓名、单位、项目批准号、期刊名称、发刊日期、文章编号等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
4. 严禁将涉密材料、内部资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用证明、涉密证明等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一律使用空白文档代替。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严禁使用非密载体传输打印使用上述材料。
七、工作要求
1. 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清理工作,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项目清理措施,确保项目清理工作按期按质完成。
2. 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及时将清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要认真审核项目结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项目研究的完成度。
3. 项目负责人要恪守学术诚信,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全部预期目标,按期提交项目结项申请,积极配合做好结项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对项目研究质量、学术诚信等作出信誉承诺。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