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推动项目研究成果产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范围为:2024年立项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大转立重点项目,以及2024年以前立项但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上述项目。其中,2024年以前立项但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需由项目责任单位报省社科工作办同意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是项目中期检查唯一网络系统。系统将于12月1日零时—12月1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登录网络系统,在项目中期检查模块进行准确填报,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开展进度、经费开支情况、中期成果发表、存在困难问题、下步研究计划等5个方面。
项目责任单位须在12月12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并上传单位中期检查综合报告。单位中期检查综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配套支持政策、创新管理举措、具体项目分析、经费开支管理、风险梳理评估、存在困难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8个方面。
网络系统及技术咨询电话: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三、检查重点
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 研究成果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价值取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科研诚信问题。
2. 项目研究获奖情况和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
3. 阶段性研究成果形式和内容是否属实且符合预期研究目标。
4. 项目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
5. 经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注意事项
1. 对于经费支出违反相关规定、超预算比例开支、经费用途与项目研究无关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整改后报送。特别是禁止开支论文版面费,采购办公电脑不能超过1台且单价不得超过1万元。
2. 严禁将涉密材料、内部资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用证明、涉密证明等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严禁使用非密载体传输打印使用上述材料。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成果附件,文档内部标注“按保密相关规定,此材料不得上传互联网系统”。
3. 未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不能申请结项鉴定。对工作组织不力,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形的项目责任单位,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并视情况缩减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限额指标。
五、工作要求
1. 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同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申报承诺尽快完成项目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2. 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及时将中期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要认真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经费开支的合规性以及项目研究进度。
3. 项目负责人要恪守学术诚信,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全部预期目标,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并对项目研究进度、研究质量、经费开支、学术诚信等作出信誉承诺。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