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建设补助项目遴选办法(试行)》(云文旅规〔2023〕4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21〕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5号)“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相关要求,用好省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培育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文化和旅游部《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指引》《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引》和《云南省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实际,充分沟通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并发布了《云南省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建设补助项目遴选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遴选办法主要由六个部分构成,包括基本原则、申报条件、支持范围、补助标准、项目入库、补助申报。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要求,确保受补助项目以不低于补助资金1:4的比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工程量,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申报条件。明确了项目的空间范围、产业政策、前期工作、生态效益、资金筹措、业主单位及其他要求。
第三部分支持范围。世界级旅游景区培育建设补助项目从7个方面进行明确、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培育建设补助项目从9个方面分别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20%予以补助。对单个项目的具体补助建设内容和补助比例由专家评审或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部分项目入库。明确项目必须通过云南文旅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并明确了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六部分补助申报。纳入“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建设补助储备项目名录”的项目,明确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按照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州(市)复审、省级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果公开的程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