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601号),公布了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昆明市被确定为重点城市之一,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城市。按照要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将聚焦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完善再生水产输利用设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场景、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等,确保到2026年取得积极成效。
再生水是指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净水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并可以安全使用的水。昆明开展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推动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不仅可以替代大量的优质水,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形势,同时削减入滇池的河流水污染负荷,对推进滇池水污染治理,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推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昆明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1.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651.5立方米,其中滇池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立方米,远远低于全省和全国水平,区域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敏感特征明显,是我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面对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昆明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积极对《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补水量核算方法,科学合理制定入滇河流生态环境需水及再生水补水方案;提升再生水供输水能力和互联互通水平,采用“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格局,集中式再生水厂处理的再生水用于大部分的城市杂用、生态环境补水;通过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站,填补了集中式再生水供水覆盖范围不足的弊端,提高再生水利用的普及率。
今年上半年,昆明市再生水回用量为25697.84万立方米,其中集中式再生水回用量为24726.07万立方米,分散式再生水回用量为971.77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67.81%。
据介绍,昆明市将建立实施范围再生水数字孪生系统框架,初步实现实施范围内区域再生水利用数字化管理,探索南方地区再生水现代化管理模式。根据《昆明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将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顶层规划,推动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6年实现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9580.32万立方米以上;结合城市发展需求,探索扩大工业、市政杂用领域、生态环境等再生水利用方向;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不断完善再生水利用系统;建立健全再生水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再生水运行管理能力。
【新闻多一点】
昆明是国内较早开展节水工作的城市之一。1996年以来,昆明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中,多项制度在全国均为首创。2011年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近年来,昆明市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稳步推进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出台再生水利用激励措施等,基本形成了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再生水利用格局。2022年,昆明市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2023年11月,昆明市在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接下来,昆明市将在现有再生水利用的良好基础上,继续突出亮点,加强再生水利用顶层设计,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场景,研究探索达到入滇池水质标准的再生水置换滇池引调水补水,推动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通过持续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政策法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奖惩制度等长效机制,打造南方缺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的“昆明样板”,为南方缺水地区提高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提供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记者 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