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省投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1人。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投标。以结项证书标注时间为准(9月26日前)。
3. 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人,可以作为首席专家投标本研究专项。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投标项目将不再立项。
4. 投标者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在本批次招标中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且不作职称、学历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以线上申报为主,部分选题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是唯一网络申报平台。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零时至9月26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各单位须在9月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线上审核工作。
上传至申报系统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PDF版)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且要填写明确意见。其中,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否则视为违规投标;“六、单位承诺”部分须由相应单位的院系或研究机构签字盖章;“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由责任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以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的省级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为准,不再另行签字盖章。
申报系统及技术咨询电话: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线下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中序号为72、113、117的3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不得在申报平台上填写提交任何数据。9月24日前,各单位须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投标书》一式8份、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一式1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电子版材料(刻盘)报送至省社科工作办(邮寄仅接收中国邮政)。
《投标书》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张克重不得低于100克。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使用A4纸单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注“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材料—代表性研究成果”字样。《汇总表》填报内容须认真核对,确保与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中内容完全对应。
三、注意事项
1. 投标者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者须按《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不得以大量图片代替文字表述。
3. 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是论文或专著,且须与投标选题研究领域高度相关。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投标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投标者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代表性研究成果和《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 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非代表性研究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或涉及国家秘密、内容敏感的,一律不得将相关材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纳或采用证明,以及上述材料原文档等)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附件。
5. 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且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组建课题组成员,建议由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担任子课题负责人。如获中标,投标者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6. 各单位须签署《云南省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组织投标承诺书》(附件2),对本次投标作出信誉承诺,并于9月24日前一并报送省社科工作办。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投标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公告》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安排部署,统筹优势科研资源,全力支持专家学者投标。
2.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单位投标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格审核投标资格、选题设计、项目论证、前期成果、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切实把好投标项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3. 投标者要认真撰写《投标书》,反复修改,精心打磨,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体现全国领先的学术水平。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2.云南省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组织投标承诺书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