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资格
1. 项目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7月12日前,已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投标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以省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时间为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研究专项项目以省社科工作办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报送结项鉴定结果时间为准。
二、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是唯一网络申报平台。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12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各单位须在 7月1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工作。申报系统及技术咨询电话: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三、标项注意事项
1. 本次投标必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2. 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是论文或专著,且须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高度相关。其中,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和《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3. 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投标书》(PDF版)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且要填写明确意见。其中,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六、单位承诺”部分须由相应单位的院系或研究机构签字盖章;“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以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的省级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为准,不再另行签字盖章。
4. 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招标选题序号要按照原序号填写准确。
5.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组建课题组成员,建议由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担任子课题负责人。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6. 各单位须签署《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对本次申报作出信誉承诺,并于7月18日前报送省社科工作办。
四、工作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中层次最高、资助强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研究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投标申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公告》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安排部署,科学统筹优势科研资源,全力支持专家学者申报,切实推荐报送单位最具竞争力的优势项目。
2.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设计、项目论证、前期成果、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切实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3. 投标人要认真撰写《投标书》,反复修改,精心打磨,在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同时,要注重体现全国领先的学术水平。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