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予以立项的通知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4-11-22 16:43:29 【字体: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历史唯物主义意蕴研究》等10项重点项目、《红色文化赋能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等60项一般项目、《滇中城市群生态安全评估与格局优化调控研究》等37项青年项目、《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与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融合路径研究》等5项培育项目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负责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开支计划表(回执)》(《协议书》一式两份,《回执》一式一份,可登录云南宣传网“http://www.ynxc.gov.cn/”,依次点击“理论社科”——“文件资料”下载),由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日前报送省社科工作办。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不再办理后续立项手续。

2. 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检查,严把项目研究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项目负责人要按照《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相关承诺,认真、准确填写《协议书》特别是预期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严格遵守《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诚信,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的研究周期为2—3年,应用研究的研究周期为1—2年。

3. 项目资助经费划拨到项目责任单位指定账户后,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项目研究的进度、质量和结项情况,分批核拨使用项目经费,严禁超范围开支使用项目经费,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使用项目经费,严禁以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项目经费,切实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王文波,0871—64162495,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室,邮政编码:650034。

 

附件: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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