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予以立项的通知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4-11-08 16:51:00 【字体: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工作安排,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经报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意,决定对《央地战略互嵌视角下云南新质生产力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研究》等15个项目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责任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开支计划表(回执)》,《协议书》一式两份,《回执》一式一份,可登录云南宣传网“http://www.ynxc.gov.cn/”,依次点击“理论社科”——“文件资料”下载, 由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社科工作办(邮寄以寄到时间为准)。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不再办理后续立项手续。

2. 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检查,严把项目研究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项目负责人要按照《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相关承诺,认真、准确填写《协议书》特别是预期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严格遵守《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诚信,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不可申请延期,鼓励早出成果、出好成果。

3. 项目资助经费拨款事宜另行通知。经费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指定账户后,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项目研究的进度、质量和结项情况,分批核拨使用项目经费,严禁超范围开支使用项目经费,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使用项目经费,严禁以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项目经费,切实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联系电话:0871—64181854,通讯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室,邮政编码:650034。

 

附件: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立项名单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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