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4-09-11 16:29:17 【字体:

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冷门绝学保护传承发展,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抢救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学术研究,确保我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资助领域

一般认为,冷门学科主要是指一些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传统人文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绝学是冷门学科中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面临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汉语和古文字整理与研究、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整理与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南方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研究领域中,符合冷门绝学一般定义的研究方向。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从不同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申报项目要符合指导思想和项目定位,突出对冷门绝学的保护传承发展,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非冷门绝学研究选题不在本研究专项申报资助领域。

三、申报范围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研究机构、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科研人员申报。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研究专长的人员申报。

四、项目类别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数量、申报质量等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 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请的,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兼职单位须审核正式聘用关系并承诺信誉保证。

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含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社会智库项目、科普项目、“马工程”项目等,下同)未结项或未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研究专项。

5. 已申报2024年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申报。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申报项目将不再立项。

6.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

7. 截至2024年9月30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六、申报指标

为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云南大学(双一流高校)推荐报送不超过10项;其他省级(属)单位推荐报送不超过5项;各州(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不超过5项。省属高等院校、省级研究机构等省级(属)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以变换申报单位、报送渠道等方式占用州(市)指标进行申报。

七、申报方式

本研究专项以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各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州、市(含县、市、区)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统一由州(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把关和汇总报送。省级(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汇总报送。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材料填报

申请人登录云南宣传网(http://www.ynxc.gov.cn/),依次点击“理论社科——省级项目——项目申报”栏目,在本通知中下载《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等电子表格,按要求填报。

(二)材料装订

1.纸质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及“原单位同意以兼职身份申报证明”各1份。《申请书》《活页》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排版为8个版面,《汇总表》使用A4纸单面印制。

2.电子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交Word格式的《申请书》《活页》、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全部申报材料与《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州(市)委宣传部或省级(属)单位名称命名,并刻录在一张光盘内。

(三)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工作办。邮寄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如有涉密或不宜公开等内容,按保密要求报送。

八、成果要求

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为基础研究项目,研究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如获立项,申请人要恪守学术诚信,践行申报承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项目管理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重点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篇中文期刊论文。发表的期刊论文应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研究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除去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原则上不得超过20%。

项目逾期未申请结项或研究成果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责任单位按原渠道退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九、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按《申请书》(2024年9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1个“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中“一、数据表”排版在1个A4版面。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7000字,不得以大量图片代替文字表述。《申请书》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

2. 《申请书》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填写论文或专著,不得填写研究报告、研究项目、决策咨询报告等形式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度相关,限报5项。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3. 《活页》须进行严格的匿名处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研究基础”部分须与《申请书》中填报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一致,按“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或出版社等级”的形式填写。

4. 省社科工作办将对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申报题目不规范、项目研究非冷门绝学研究、《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填报排版错乱、签字盖章不齐全、《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的,一律作审查不合格处理。

十、工作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切实杜绝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人员再次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2. 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请人要深入学习领会申报要求,切实结合冷门绝学传承发展需要和个人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要特别注意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报的规范性。

 

附件:1.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

2.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1日

(联系方式:陈红波,0871—64162495,昆明市环城西路609号省新闻出版大楼7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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