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澄江市通过开展宣传普法工作、出台施行配套措施、规范抚仙湖流域分区管控、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强化“三治一改善”工作,全力贯彻落实新条例,不断完善抚仙湖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持续擦亮澄江生态环境亮丽底色。
近年来,澄江市深入贯彻“退减调治管”五字方略,制定“两线三区”管控意见,完成生态红线黄线划定,将抚仙湖保护范围永久固定住,为抚仙湖“留白、减负、休养生息”留足生态空间。编制调整澄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抚仙湖“两线三区”划定成果,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优化调整沿湖16个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调减76.7%,为抚仙湖构建完整的生态屏障。
新条例施行后,澄江市同步研究出台施行配套措施,目前已梳理出台36项新条例配套措施,管湖治湖制度保障体系愈发完善。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今年以来立案处罚野炊、露营等各类违法行为52起。
“三治一改善”全面落实。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管网1604公里,流域内339个小组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建成日转运能力共280吨的垃圾转运站8座、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焚烧发电厂1座,实现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置。
发展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7.9万亩,“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投入运营,流域内化肥、农药施用量和灌溉用水量连续5年保持下降。
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21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稳定在Ⅳ类及以上,抚仙湖水质常年保持Ⅰ类。抚仙湖流域治理案例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列为国家水预算管理县域试点、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价值核算试点。(记者 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