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云南省艺术科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大专院校科研处,相关文化艺术科研单位,省文化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艺术学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对云南省艺术科研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从事领域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优良的学风和较强的责任心,信誉良好,办事公道,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其中推荐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6.已入选2015年度艺术科研专家库的专家不需重复推荐。
二、报送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同时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并注意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 请各单位下载附件,填写《云南省艺术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云南省艺术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打印附件2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指定地址。
3. 请于2017年1月16日前报送,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张瑞婕、黄晓静
联系电话:0871-63101759、0871-63161823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12楼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50021
电子邮箱:ynyskxghb@163.com
附件:1. 云南省艺术专家信息登记表
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