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来源: 2015-05-28 17:30:52 【字体:

 关于征集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省委党校科研处,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省级有关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全省社科界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开征集重大项目选题,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方向,服从服务大局,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进学术理论创新,发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促进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选题范围

  选题主要面向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基地、研究机构等单位征集。此次征集选题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类,以应用对策研究类选题为主。

  三、选题要求

  1.基础理论研究类选题侧重于深入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以及学科建设中居于学术前沿和具有重大学术理论价值的研究选题。

  2.应用对策研究类选题应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要突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切实发挥思想库作用,突出现实性和实践操作性。

  3.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推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以及省社科规划项目重复。凡此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不再重复推荐。选题应体现协同攻关要求,注意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管理单位的意见。

  5.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充分论证,反复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意识,避免因人设题。

  四、选题报送

  1.各单位报送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对策类选题不超过5个。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合作、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

  2.报送选题要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表》(附表1)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附表2)。两个附表请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www.ynpopss.gov.cn)“社科服务”栏目下载。

  3.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认真组织选题征集工作,审核并汇总本单位选题,将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选题汇总表连同选题征集表各1式1份,于2015年6月22日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同时将两个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省社科规划办邮箱,并注明“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字样。

  五、选题采用

  1.省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筛选论证。根据专家意见遴选选题列入《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凡选题入选《课题指南》的推荐人,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为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荐报送选题,凡推荐选题被采用并被列入《课题指南》的,在同等条件下,推荐人及所在单位参与重大项目投标优先考虑项目立项,也可以特别委托方式给予立项。

 

  联 系 人:邹 颖  余文兵

  联系电话:(0871)63992039 63992037

  邮箱:ynskghb@126.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政编码:650228

 

  附: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表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汇总表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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