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 2014-05-19 16:45:22 【字体: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该课题旨在立足云南省的实际,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紧紧围绕走活干部这盘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云南省“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等中心工作,为云南省委省政府提供具有一定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决策咨询建议。

  近年来,源源不断的人员加入国家公务员、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大军。多年来,云南省在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和探索,虽然在建立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上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仍需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该课题的研究意义在于:

  1.强化依法考录,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

  2.强化考录导向,坚持选拔优秀人才,科学设置岗位为用而考。除选拔应届高校毕业生外,积极探索拓宽吸纳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积极开展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和基层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

  3.强化科学考录,完善笔试、面试题库,实行分类、分层考试,优化面试方式,不断提高考试录用的科学化水平。

  4.强化公平考录,切实推进“凡进必考”、“阳光考录”,完善公平措施,努力打破地域界限和身份限制等,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对策建议

  (一)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现状分析

  云南省既按照国家的要求统一部署实施,也结合云南本省的实际,积极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20余年来,云南省从开始探索到全面推行,在公务员选拔录用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上进行了不懈努力,初步形成了考录制度的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了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监督为一体的科学规范的程序,在公务员队伍实现了人员更新和素质更新的双重功能, 提高了各级政府运转的效能和效率。

  云南作为少数民族边疆大省,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制度中,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符合云南实际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制度、运行原则和程序方法,规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第一是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选拔有实践经验的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制定了《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

  第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录用面试工作,加强面试考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面试的水平和质量,进而促进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国家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等。

  第三是为造就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业务素质高、掌握国家民族政策与民族理论、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工作能力强的应用型政法人才,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法院系统定向招录培养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方案》等。

  第四是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制定了《关于云南省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单位锻炼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完善从基层选拔人才的良性机制,优化州市以上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党政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行办法》。

  第五是为落实公务员的落户、落粮等有关手续,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经考试录用后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云人〔1997〕13号)。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云南省开始进行考试选拔公务员的探索,经过长期努力和不断完善,迄今为止云南省公务员考录制度已经确立,公务员考录制度逐渐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考试录用取得的成效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凡进必考”的考录原则深入人心。“凡进必考”考录原则的贯彻执行,通过考试竞争的方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顺利进入到公务员队伍成为必经途径。公务员队伍的组成结构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对政府形象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公平竞争促进社会人才流动。公务员考试被称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实施给人们提供了参与云南省各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的平等机会,人才整合、人才流动有利于社会开放式发展,兼容并包、广纳贤才有利于打破旧的用人格局,各个阶层的杰出人才都有发展上升空间,社会公平得以彰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是规范了考试录用程序和步骤。现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运行机制。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做到了考试信息公开,社会人员可申请旁听,媒体可以进行采访,面试做到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考试录用的公平、竞争和公正之风得以昭显。制定了考官异地交换、考试场地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等措施,保证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信度和效度。

  四是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素质。云南省公务员招录的人员来自于各行各业、源于“五湖四海”,男女比例构成合理,少数民族地区有针对本地少数民族的特设岗位,各方青年才俊积极参与考试录用工作,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分体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考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是网络技术的全方位运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测评方式结合报考岗位的特点,全方位系统设计,借助于现代人才测评新技术采取多种方法结合使用的形式,对应试者的素质做出全方位评估。既重视知识的考试,又注重个性、能力的测评;既着眼业绩的测查,又突出品德的考核;既实施现实素质的评估,又兼顾潜能的评价。同时把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招录培养也纳入进来,极具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

  (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务员考录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典型的问题有:《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的量化执行和国情省情之间的矛盾,新录用人员的户籍迁移与目前公安户籍管理办法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问题矛盾的解决需要在政策层面进行认真研究完善和健全。

  二是招考条件的设置不尽合理。首先,云南省目前在对各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中关于报考资格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有时片面地强调专业对口,割裂了学科之间的关联性,致使很多不同专业人才流失。其次,地域限制存在不合理,云南省各级政府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有些地方的公务员招录政策有倾向于当地生源的现象。

  三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存在不足,表现为:考录模式单一;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不科学;面试考试有效性较低;考录方式在纵向和横向上缺乏区分度;考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云南省自2002年确立面试考官资格制度以来,共培训了初级面试考官8473人,三级面试考官2116人。但是,针对面试考官的聘用、考核、解聘及日常管理还未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缺乏面试考官长效管理机制;考核环节有的流于形式。

  四是考试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目前,考录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科学的考试监督体系;监督管理机构尚未独立;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五是传统文化因素制约考录工作。传统观念中的关系、人情、面子等因素可能干扰公务员考录工作,会使社会公平、公正的天平发生倾斜。

  (三)完善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对策建议

  第一,健全与考试录用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在立法层面上,可以考虑由省人大制定一部针对考试录用的专门实施办法和细则,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予以规定和认可,同时逐步制定有关考核、面试、体检等方面的单项法规政策,如制定并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暂行办法》、《云南省拟录用公务员的考核细则》等,提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立法层次。对不遵守考试录用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追究落实责任,营造法治的社会环境。如可以建立申诉制度,对于因仪器障碍引起的体检失真现象应明确复检申诉权;对于人为因素引起的不公正待遇要深入调查、追究责任,保障应试人合法利益等。

  第二,多措并举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除了目前所采用的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外,还可以把包括考录职位数量、类别、资格要求等详细信息编制成考试指南或应考手册,将它送到各所大学、人才市场、公共图书馆等,使信息的受众面更广。可以在省内外知名度较高的高校举办考试说明会,就考生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运用手机短信、网络资源,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在线服务,对考生报考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对政策不理解做出解释。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取得的成绩和重要突破加以宣传,把考试录用制度的公平、公正、法治等正面信息传播给民众,以正视听,树立政府威信和法律的权威。

  此外,考录机关可以把考试录用的要求等信息发布于招考公告上,对于每年都普遍存在的报考人数悬殊问题,考录机关应把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进展情况进行连续性的宣传和报道,将职位的报考数据及时发布到公共平台上供给考生参考,让报考者知晓岗位的报考人数,避免考生对部分岗位趋之若鹜,使考生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规避某些岗位过热或过冷的情况。与此同时,逐步实现公务员考试录用各个环节的公示制,将笔试成绩、面试名单、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通过网络等公共媒体进行公布,增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个环节的透明度。

  第三,不断完善考官资格准入制度,强化考官管理。首先,强化考官培训。一是加强面试测评队伍和机构建设,由省级考录部门对面试考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二是考官队伍专业化,对考官进行系统培训,有组织地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业培训;三是探索考官激励机制,更新测评方法,积极拓展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面试方法技巧的有效考核激励机制。其次,完善异地交流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实行考官异地面试,全省各个地方的考官均不在自己的工作区域进行面试,临考前才通知考官的面试地点,可以解决人情干扰存在的问题。这样应试者能够各显其能,考官能够公正测评。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回避原则,做到近亲属回避、原籍回避、工作关系回避等。再次,建立跟踪评价制度。目前面试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与面试考官水平参差不齐有很大关系。对此可以引入面试现场监控录像及面试考官打分评估系统,在面试考官打分评估系统中,考察考官的打分对不同的考生是否有一定的区分,同时还需要比对考官个人的打分与其他考官对同一考生的打分是否偏离过远,以此作为面试考官资格审核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四,采取公务员岗位分级分类的考试方法。为了满足公务员考试录用不同级别、层次类别的要求,有必要对考试进行分级,即把公务员岗位划分成不同的层级,不同层级的公务员考试内容也有所不同,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学历、学位、资历与公务员级别相对应的原则,可以把全省的公务员分成省、市、县、乡不同级别,对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制定不同的学历、学位以及资历要求。实现人才的层次需求与工作岗位、职位需求相匹配,适才适用。建议细化公务员考试的岗位类别,由现在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三大类别细分为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文秘等多个类别,这种分类考试录用方式能够有效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有利于吸引各个学科、领域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公共部门。

  第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备录人才库。针对进入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职位分类的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收录若干名到备录人才储备库中。公务员考录机关负责对这些优秀考生进行个人信息采集、登记造册,录入人才信息储备库,以便为公务员职位空缺或身体健康、考核未过等提供后备资源,其候补资格将保留到下一轮招考之前。这样既降低了考试成本,提高效率,避免人才流失,又最大程度地将高素质人才保留于公务员队伍,实现考生实现人生价值和政府选拔优秀人才的双重目标。

  第六,加强笔试、面试题库建设并进行效度测评。不断研究开发出符合测试要求的、优质的试题资源,剔除那些测试效度、信度都不高的偏题、怪题,加快题库建设的步伐,建立一个题量充足,类型齐全,安全系数高,便于维护管理的笔试面试题库。可以做出面试题库分级、分类的尝试,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笔试分级分类相照应,对题库进行实时分层级、分类别的动态管理,对笔试试题命题人员应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运用多种方式开发后续评卷的人力资源,例如与省内外各高校合作,发掘、吸引和培养适合的评卷力量。

  第七,建立健全考试违纪人员信息录入系统。一旦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发现有考生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记入“黑名单”,实行全国信息共享、信息联网,在全国统一实行若干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规定。通过健全应试者违纪行为处罚措施来提供政策支持,加强惩治力度。

  第八,合理设置报考的资格条件。一是科学设置学历限制。对于部分非专业技术性质的岗位,可以考虑学历和专业设置宽泛化,广纳人才,适才适用。同时,建议国家人事部门对各个层级岗位所需学历做出统一规定,以利于各省公务员招录机构有据可依;二是合理设置专业限制。目前,教育部于2012年10月对专业目录进行了第四次修订,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云南省结合职位分类,按照学科来区分专业,应从岗位特点出发,技术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的岗位可以并且应当对应试者所学专业加以限定。而对于综合管理岗位等对专业知识要求不是很高,工作面比较广的岗位可以在相近专业或者学科门类中进行招收,无需限定到某一特定专业,只需限制到一级学科类别或科目,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毕业生由于专业受限报考无门的窘境,同时也增加了选才的范围,有利于更好地考选优秀人才。

  三、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

  课题组利用研究专长,立足云南实际,围绕干部群众和广大高校毕业生关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运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综合分析方法等,结合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理论和实践,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角度,深入探究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课题组以公务员考试录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为重点,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运用价值。

  研究内容中的畅通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信息渠道、健全与考试录用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增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宣传力度、科学设置报考的资格条件四条对策建议已被采纳到2013年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产生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课题负责人:张  玮

  所在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项目组主要成员:朱  俊 王妮丽 郑  云 李迪宇 柯学民 张  萍

  结项时间: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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