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云南是传统的农业省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在云南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色农业已成为云南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发展特色农产品形成特色农业离不开农业产业化经营。仅靠几户农户的自给自足式种养或分散经营的特色农产品,不能形成特色农业,更不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各级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努力推进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订单农业可以发挥龙头企业的优势,联结农户进入市场,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然而,实践中公司与农户利益冲突严重,互相违约现象突出,公司与农户合作关系极不稳定,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加剧了农民农产品的销售风险,增加了龙头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实施。
针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协调问题,尽管目前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双重违约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治。探析订单农业中公司与农户之间利益矛盾的冲突,该课题认为,其产生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未建立农户与公司间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目前,大多数分散小农户难以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纳入一体化经营体系,“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仍较突出。二是未建立公司与农户的风险共担及化解机制。由于受到农产品自身特点的影响,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高。订单农业本身并不能化解农业生产经营本身所固有的风险,而只是通过契约将风险在公司和农户之间进行了转移,风险配置不合理也会造成公司和农户的利益冲突。三是未建立生产基地的供给保障机制。品种选育、技术服务、农作管理水平不够高,基地发展难以适应公司需求。
基于以上分析,课题认为订单农业这种制度应用于实践,尚有两个关键性的问题需要考虑:一是如何借助于利益驱动让公司和农户自愿地而不是被强制地纳入到一体化经营体系中去。二是如何借助外部制度的创新来化解订单农业的风险。这是订单农业顺利实施迫切需要解决的两个关键问题。
该研究在分析“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系统演化机理的基础上,从系统协调的角度探讨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即通过合作机制的改进使公司和农户双方的利益都得到改善,使双方在利益驱动下都自愿而不是被迫加入订单农业系统。通过引入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使“公司+农户”模式转化为“公司+农户+期权”模式,以此来化解订单农业的外部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促使公司和农户之间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保证公司和农户的收益都能得到改善,从而有效地提高订单农业组织的履约率。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及对策建议
(一)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
1.分别针对农户种(养)特色农产品的总体收益情况及影响收益的因素、农户特色农产品销售方式、农户参与订单农业产业链的现状及动机、农户种(养)特色农产品技术获得途径及其对农户收益的影响四个方面进行相关的实际调查,并对调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当前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的现状,掌握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农户)与产业化龙头企业间合作的现状及问题。
2.借用种群生态学研究中的Logistic方程,将公司与农户看成是两个生物物种,他们相互依存又相互竞争,是一个自组织的系统。同时他们又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存续演化,受环境的他组织作用。该课题研究初步构建了公司与农户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模型,分析了模型的稳定性,并对模型进行了仿真模拟,研究系统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规律。
3.对实践中常见的公司与农户的几种典型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各种利益联结机制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合作机制改进和创新的方向:运用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化解订单农业市场风险,将“公司+农户”订单农业模式向“公司+农户+期权”模式转变。
4.在对公司与农户合作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反馈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公司与农户间简单市场联结模式下系统流图和结构方程式,构建“公司+农户”系统基本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5.以宾川葡萄产业化为例,就公司与农户的几种典型的利益联结模式进行实例仿真模拟,对比市场价格频繁波动时各种合作模式下的公司和农户的收益,据此提出公司与农户合作机制的协调优化的方案。
6.总结了课题的主要研究成果与结论,并从政府、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对策建议
1.政府层面
首先“公司+农户”系统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模型的仿真结果表明,“公司+农户”系统演化的结果与公司和农户间的合作竞争效益系数密切相关,政府应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公司和农户间的合作,并努力扩大系统中的合作效应,使有益的运行模式占主导作用,并形成序参量,使系统不断向正确的方向演化。
其次,“公司+农户”系统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模型的仿真结果表明公司和农户的利润随着政府扶持力度的增加而增加,因而政府对“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系统进行扶持是必要的。仿真结果还表明,在政府集中力量扶持公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农户的合作的情况下,公司和农户的利润都达到较好的状态,因而“政府扶持公司,公司支持农户”是推动“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模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种有效的模式。
最后,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是化解农产品经营市场风险的一个有效的手段,政府应积极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这种独特的市场机制来扶持和补贴农业,政府可以从涉农直补资金中拿出适当比例,对涉农公司购买期权进行一定的补贴,既降低了公司经营的风险,也提高了其收益,推动系统稳定运行
2.产业化龙头企业层面
首先,公司与农户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模型的仿真结果表明,当公司和农户间由合作产生的正效应大于由竞争产生的负效应时,公司的利润超过了在资源有限性制约下仅依靠自身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利润,即当公司与农户双方都采取合作策略时,可以提高系统的绩效,实现双方的共赢。因此产业化龙头企业应着眼于长远发展目标,积极与农户合作,避免违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
其次,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可以有效化解农产品经营的市场风险,公司通过购买期权以减小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后,利润的波动幅度明显降低,即通过购买期权,可以消除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利润波动,使利润趋于稳定。当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时,公司利用套期保值工具——期权——可以规避市场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最后,通过构建公司与农户间“保护价+期权+生产协作+保证金”合作模式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及模型仿真可以看出,公司与农户间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户”系统的运行绩效,尽管公司扶持农户生产(包括扩大产量投资、技术支持等)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但是由于得到公司扶持后,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高,这不仅增加了农户的利润,同时也促进了公司利润的增加,使公司和农户双方的利润都得到提高,实现供应链系统的完美协调。
3.农户层面
首先,公司与农户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模型的仿真结果表明,当公司和农户间由合作产生的正效应大于由竞争产生的负效应时,农户利润超过了在资源有限性制约下仅依靠自身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利润,这就是说当公司与农户双方都采取合作策略时,可以提高系统的绩效,实现双方的共赢。因此,农户也应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与公司合作,尽量避免违约行为。
其次,仿真结果还表明,当双方合作带来的是负效益且竞争比较激烈时,初始规模较大的一方(公司)能够达到最大规模(仅靠自身能力可以达到的最大值),而初始规模较小的一方(农户)会走向灭亡。因此农户应增强自身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避免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当双方互相违约时由于规模较小而最终走向消亡的局面。
再次,尽管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可以有效化解农产品经营的市场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农户由于受到自身知识、经济实力等因素的限制,还没有能力直接进入农产品期货期权进行套期保值,因此通过和公司签订订单后,再由公司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是一种当前我国化解农业风险的有效方式。
最后,与公司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需要农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农户交纳保证金使农户利润减少,但是由于得到公司的技术、管理等的支持,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高,这反过来又增加了农户的利润。此外,农户交纳保证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农户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促进农户利润的进一步的提高。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一)成果的学术价值
1.从自组织、他组织及协同学的角度理解与认识“龙头企业+农户”系统的内在演化机理,把握龙头企业与农户双重违约问题的根源,有助于龙头企业、农户及政府做出合理的决策。
2.将“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从系统的整体结构来分析系统的动态行为特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3.突破以往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契约理论、博弈论等对订单农业的研究,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和方法构建“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业系统的理论模型,并对其协调机制进行研究,对订单农业理论研究做了有益补充。
(二)成果的应用价值
1.研究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协调问题,使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这是促进欠发达地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使订单农业真正成为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手段的需要。
2.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迫切需要。如何在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合作共赢?如何使政府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为公司和农户带来真正的实惠?这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该课题通过理论研究与分析,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这是政府建立有效的引导、调控机制与措施,促进“龙头企业+农户”系统健康、有序发展的迫切需要。
课题名称: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课题负责人:李杰梅
所在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课题组主要成员:杨 扬 梁武超 李晓蓉 龚映梅
结项时间: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