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省委党校科研处、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省级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全国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现全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领会并传达通知精神,做好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有条件、有基础的科研人员参与申报。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申报学科、申报条件、申报办法、资助强度、出版要求及其他有关要求可在全国规划办网站上查阅《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四、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基本要求、资助范围、项目申报(包括申请资格、申请形式和申请材料)、资助经费及项目管理等相关要求可在全国规划办网站上查阅《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栏目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
(3)申报成果。由三名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六、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5份(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
(2)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一式5份;
(3)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
(4)以及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的光盘,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七、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无科研部管理部门的由办公室)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把好质量关,签署意见后按规范和要求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
八、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送到我办,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ynskghb446@vip.126.com。
联系人:田仁波、杨君凤
联系电话:3992038 3992039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编:650228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继续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后期资助项目
1.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12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请于9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办,逾期则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3.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1.2012年下半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评审时间安排与后期资助项目相同。
2.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国外已经出版,或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的成果。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
4.其他申报条件请按《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请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在广泛动员的同时,做好重点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并于9月30日前报来本批次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表样附后,由申请人填写、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汇总整理,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邮箱ghbwps@126.com)。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