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的通知
省委党校科研处、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处: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转化和推介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在《光明日报》和《中国社会科学报》开设“国家社科基金”专栏,面向各省(区、市)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及社科界广大专家学者征集稿件,且明确规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每年须向我办报送至少一篇专刊、专栏,我办以投稿率与刊发率作为课题结项的量化评价指标之一,刊发率高的作者可在课题结项及新课题申报时优先考虑。”现将《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转发到所属院(系),认真传达学习,动员社科工作人员踊跃投稿,随时将投稿电子稿件通过我办(anxing789@126.com)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投递。
联系人:杨安兴 电话:0871-3992038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
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导向示范作用,经部领导批准,我办《光明日报》和《中国社会科学报》开设“国家社科基金”专栏,定期刊出。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的办刊质量,面向各省(区市)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及社科界广大专家学者征集稿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旨在介绍国家社科基金规划管理及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情况,为广大读者了解国家社科基金信息、交流社科研究与管理经验、展示优秀成果、宣传优秀人才提供平台。
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征集对象,面向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及社科界广大专家学者,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学者积极投稿。
三、征稿的具体要求:《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专刊稿件每篇字数2000-3000字,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楚、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人民论坛》专栏成果简介每篇字数6000字,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学术含量,能够真正体现国家水准。所投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栏目的具体设置:1、《光明日报》专刊开设“成果选登”、“专家视点”、“学人风采”、“研究与对策”、“项目论坛”等栏目。2、《中国社会科学报》专刊开设“权威发布”、“重大项目研究”、“成果选萃”、“专家论坛”、“学者风采”、“研究心得”、“建言献策”、“项目动态”、“研究与对策”等栏目。3、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开设“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发布”专栏。
五、征集稿件的受理。我办全天候受理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投稿,所投稿件需发至我办宣传处邮箱:ghbxcc@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所属社科规划办或委托管理机构名称。投稿时请参照我办网站定期发布的“国家和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写法,并注明作者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
六、奖惩措施。1、“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征集、刊发情况将作为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2、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每年须向我办报送至少一篇专刊、专栏,我办以投稿率与刊发率作为课题结项的量化评价指标之一,刊发率高的作者可在课题结项及新课题申报时优先考虑。
七、请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科研管理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