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问题研究
最终成果简介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班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直接领导者、经营决策者、组织管理和推动者,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方面入手,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和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国有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深化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入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加强企业管理同健全反腐倡廉机制、提高企业科学发展能力同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能力有机地结合,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路子,对于提高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课题研究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首先,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阐述了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刻认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复杂性;再次,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五个方面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及原因。第四,在深入、系统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六个方面明确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建议,即:完善教育长效机制,发挥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的先导作用;完善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约束、制衡机制,发挥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完善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制,发挥惩治腐败的治本功能;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国企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作用,努力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增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能。
主要观点:
1、实行党政分设制度。设董事会的企业,实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实行党委书记、总经理分设;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设的,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是党员的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书记。
2、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由出资人委派,二级企业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选聘、任免、考核应由国资委负责,薪酬由国资委确定发放,所需费用由国资委在国有资本收益中列支。
3、建立健全董事会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健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能够做出独立的、客观的职业判断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和质量;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董事既要具备一般董事的素质,又要具备较好的信息甄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4、完善境外投资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出资人的监管,在省国资委下设监管境外国有资产的专门部门,制定出台有关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形成统一的境外资产监管模式。加强投资单位的监管,各集团总公司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具体的管理措施,加大对下属驻外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成长的规律,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职一般为3-5年一届,经考核可以连任,原则上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6、建立健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失察失误的界定标准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关。
7、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养机制。以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为目标,针对企业特点,采取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学历提高培训、境外培训以及开办专家讲座等形式,有计划地选派领导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学习,开阔视野,拓宽眼界,更新发展理念,拓展发展思路,提升战略思维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和自我认知能力,进一步增强与其他高管团结合作的自觉性,促进企业的战略决策由“一把手”决策模式向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模式转变,提高企业战略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8、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纳入统一的规范体系,逐步建立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互为补充、强激励与硬约束紧密结合、收入和业绩挂钩、能全面体现企业领导人员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做到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探索建立货币期权制度,按年度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业绩考评,年度薪酬只支付基本工资和部分奖金,其余薪酬纳入政府统一帐户管理,待领导人员任期届满,经国资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科学考评之后,按标准兑现。
9、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建议省国资委纪委书记进入省纪委常委,便于省委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10、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制度,把懂经营管理、善于发现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管理漏洞等的业务部门人员交流到纪检监察岗位,把懂政策、明规纪的纪检监察人员交流到经营管理岗位,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有效地融合为一体,及时防止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课题研究成果坚持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着力构建有利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家成长和企业发展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体系,体现了时代性,着力把握规律性,力求创造性,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能够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较好的决策参考。
课题名称: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问题研究
课题负责人:郑维川
所在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
主要参加人:张翔林、赵建勋、赵玉、尚金城、周华萍
结项时间: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