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来源: 2009-09-22 00:00:00 【字体:

 

关于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大专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创建一批研究型、开放式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培养高水平社科研究人员,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研究和发展规划》“建设20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已建成10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基础上,年内将启动新的10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式开展研究基地申报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包括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大专院校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省级有关单位。
二、申报条件
凡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相应的基础条件、整体实力和研究优势。
2、具有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相应学科的首席专家团和专家队伍。其中,非本单位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一。首席专家召集人必须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并是该学科带头人。
3、拥有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一批相关近期研究成果(时限在5年以内)。
4、多年来在完成国家和省级社科研究项目中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
5、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能够在创新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中起明显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6、保证每年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不少于10万元)。
三、评审和设立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并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中采取设立不资助的办法建设20%—30%的研究基地。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由单位(高校不能以二级学院名义申请)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请,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优势等进行评审,提出入围单位建议名单;
3、组织专家对入围单位进行答辩;
4、通过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记分,确定建设单位;
5、在云南社科规划网上向社会公示5天;
6、以省委宣传部的名义下文,并挂牌宣布基地正式成立。
四、申报要求
1、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查阅,www.ynpopss.gov.cn)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报送材料包括《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8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另报1份电子文档。
3、在申请中明确是否同意立项不资助的意见。
4、申报单位准备好PPT文档,答辩陈述时使用。
联系人:杨安兴 汤文志 田仁波 
电话:0871-3992038 3992039
邮编:650228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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