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9-08-26 00:00:00 【字体:


关于开展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各大专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课题为1.5万元,青年课题为1万元。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二、本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从立项之日起在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三、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以及2001--200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上述各类课题或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四、申报者要根据《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课题进行申报。允许在《课题指南》选题以外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视本年度申报的具体情况确定自选课题的立项比例。
    五、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各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大专院校科研处,省级有关单位科研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本年度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可从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下载(网址:
/uploadfile/2012/1112/2012111210521311.cn)。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八、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包括1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也要加盖公章)。申请书左侧装订,正反两面印制,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各单位自行制作打印的《申报课题清单》,包括申请者姓名、课题名称、学科分类和申请金额等内容。
    九、本年度课题评审补偿费为每个课题100元,该费用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交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从2009年8月25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申报单位必须在截止日期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650228。
    联系人:邹颖、田仁波
    联系电话:0871-3992039  3992037

 

 

附:1、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200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清单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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