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原创 2026-07-13 10:21:37 【字体: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认真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

2.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

3.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

二、申报资格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如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兼职单位须审核正式聘用关系。

3.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且须超过12万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4.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6. 申请人只能在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中选择一个类别,申报1个项目。

7.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外文撰写的各类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国外博士论文、国外博士后出站报告,均不在项目申报受理范围。

9. 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可以参加本次申报。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申报项目将不再立项。

三、限额申报

1.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安排,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近3年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累计达5项(含)以上的单位,推荐报送不超过15项;近3年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累计达2项(含)以上的单位,推荐报送不超过10项;近3年后期资助项目立项仅有1项的单位,推荐报送不超过3项;近3年未获得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单位,推荐报送1—2项。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通过邀请外单位专家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择优推荐报送。单位推荐结果须按程序进行公示。省社科工作办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组织评审遴选,择优上报。

2. 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研究专项)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7月18日前,各单位须将相关信息报送省社科工作办,由省社科工作办向全国社科工作办申请调增申报指标,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后期资助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分别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3)“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数据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3.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2)学术著作6套(出版社正式出版书稿,不得使用复印稿);(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二)电子材料

1. 各类别项目均须对应纸质材料,逐一提供电子材料。其中,查重报告须提供全文对照版。

2. 每位申请人的电子材料须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内,该文件夹以“单位+姓名”格式命名。如,云南大学张三。申请人文件夹内各电子材料按“(二)纸质材料”中的顺序排序,使用“序号.+原文件名+(单位+姓名)”格式命名。如,1.申请书(云南大学张三)。

3. 各单位须分别按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进行数据汇总,分别形成3张独立的《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 各单位须按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将电子材料分别存于3个文件夹内,再由各单位统一刻盘。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申请人及相应成果,不能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2. 各单位和申请人要认真研究《申请书》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填写。

3. 申报跨学科项目按“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

4. 《申请书》中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申请人须使用计算机提前填写明确意见(包括责任单位、省级主管部门部分)。

5. 凡在内容上与申请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不同基金项目结项。

6. 各单位须签署《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对本次申报作出信誉承诺,并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报送方式

1. 各单位须在2026年7月22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其中,后期资助项目(教育学、艺术学除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报送至省社科工作办;教育学、艺术学后期资助项目分别报送至省教规办、省艺规办,具体要求以相应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不接受个人以及无科研管理部门单位的材料报送。

2. 原则上不受理邮寄申报,部分单位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派专人报送材料的,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省社科工作办提出书面申请;邮寄仅接收中国邮政,且须计算好路程时间,以免耽误申报。

七、工作要求

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年立项数仅次于年度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认真细致安排部署,全力支持专家学者申报。

2.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着力加强指导服务,公平公正开展项目申报遴选推荐,从严从实审核审查,确保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申报数据等准确无差错。

3. 申请人要深刻领会《公告》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准确把握立项导向和填报注意事项,认真对照工作要求进行申报;要对申报材料进行精心打磨、反复修改,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省社科工作办将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和省委宣传部要求,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合格、质量不高的申报材料将不予上报,且不再进行单位递补。

 

附件: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doc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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