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新出发〔2022〕8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国新出发函〔2023〕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构建布局合理、开放有序的新闻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请有意向且符合培训条件的继续教育机构于2024年7月19日17:00前联系我局咨询有关情况,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雨嘉,联系电话:189877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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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