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04-28 10:23:14 【字体: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云南省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增指标

为进一步突出成果导向、加强结项管理,此次申报对上一个项目结项等级较好的专家予以倾斜支持。具体如下:

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不占所在单位的限额指标数。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于5月19日前报省社科工作办邮箱,经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条件审查和申报材料内容审核把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受理:

1.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项目选题不符合《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研究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3.未采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未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4年5月19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5.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被撤项处理的、近3年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工作办通报批评的。

6.《申请书》《活页》存在填报错误、装放混乱、份数缺失或未按规定签名、盖章,以及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书》第五部分“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统一填入“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2.《申请书》第六部分“省级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统一填入“同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3.《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只需填写1个“一级学科”名称。

4.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与往年有较大变化,须严格按照最新数据代码表填写。

5.《申请书》纸质版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自行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内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每项课题的3份纸质版《申请书》,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各单位报送材料须分学科并按照申报序号(小号在上)排列,不得将不同学科的申报材料混装混放。

6.收到限额指标的单位,严禁超出限额指标数审核通过申报项目。未收到限额指标的单位,每个单位最多申报3项,且需待申报项目参加省内统一评审筛选,并接到省社科工作办具体通知后,方可审核通过申报项目。

7.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的填报做了较为详细的提示说明,供各单位和申请人参考使用。各单位应严格规范申报材料的填报,并统一排版打印申报材料。

8.各单位须签署《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附件4),对项目申报工作作出信誉承诺,并与《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并报省社科工作办。

2024年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结束后,省社科工作办将适时对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调减出现违规申报情况的责任单位下年度申报指标。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情况汇总表

          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填写参考)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参考)

          4.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组织申报承诺书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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