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04-26 11:55:39 【字体: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工作安排,将开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主持过2项及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信息

因全国社科工作办对专家库结构进行了调整,已在库专家须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避免后期影响专家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需要更新的信息主要包括: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信息更新应做到应更尽更、全面详细、准确无误,实现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全覆盖。

三、删除专家

对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道德修养、身体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专家,须由专家所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删除申请。 删除专家须注意以下3个方面:

1.若专家调离到其他单位,原单位不得直接申请删除专家,须通知专家及时登录系统修改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报送审批。

2.已退休的知名专家,除本人意愿要求退出专家库外,原则上不得删除。

3.申请删除专家原则上需提前告知专家本人,并征得同意。特殊情况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并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存档。

四、操作方式

专家所在单位或专家本人通过进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相关操作。

1.增补专家。专家点击“成果鉴定系统”,进入“专家注册”页面,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社科工作办。

2.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入“用户信息维护”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后,点击“保存”。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社科工作办。

3.删除专家。专家所在单位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专家管理”页面,点击“删除”,填写申请删除专家的具体理由后,点击“保存”即可。

上述操作均须严格按照栏目要求和提示信息,准确、规范、完整地进行填写,不得漏填、少填、误填。

五、工作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专家库是全国社科工作办遴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专家的重要数据来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更新工作,严把政治导向,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指导服务,对新注册专家和变更申请等要从严从实审核把关。此项工作须在2024年5月5日前完成。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红波,0871-6416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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